这个要看40年后国家是出台什么政策,一般没有什么变动都可以住下去,只是说40年内他没有权利把你赶出去,40年后他有权利
不会不让住的,他会优先让您缴纳一定费用再续签产权的。不过40年房龄的房子一般都规划了,哪有40年房子存在?早就拆迁了!!!
交土地出让金
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,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,这个就不用烦神了。
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,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,有三种可能:
1.可以续期,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;
2.不可续期,土地使用权收回,对土地上建筑物、构筑物予以补偿;
3.不可续期,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。
不让住不太可能。到期后可能让业主按每平交纳一定的费用后还可使用。也有可能到那时政策就有变化了,只要是中国土地上的房子都是一种产权性质,不存在使用权、40年、70年等分类,这不是我说的哦,是人大代表的提案。